日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文件指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100%保障全年新上重大项目用能,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35亿千瓦时左右,新增储能装机5万千瓦。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60根以上。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
文件详情如下: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
(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力攻坚“港”“廊”“链”主战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区科技局牵头)
以统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和迭代升级“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牵引,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95%。
(一)加强科创平台效能建设。加快建设浙江光电子研究院,推进“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发挥氢途浙大联合研发中心等校企平台作用,鼓励科研机构做好本地科技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省重点实验室,享受市政策每家分别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市政策每家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一次性奖励5万元。谋划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鼓励有条件园区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商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申报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1项以上,市级科技项目20项。市级主动设计、重大、重点和公益性科技项目每项分别最高补助500万元、8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人工智能+”应急、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场景应用,加强本地算力资源推广,切实发挥算力集群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金融政策工具,促进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加大对我区科技型企业和科创项目的投资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特征,积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金融资源供给。发挥产业基金引领带动作用,开展筹建规模为5亿元的“1+N”新质赋能基金。对企业购买商业性科技保险的,按照年度实际支付保费最高8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投促中心)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高水平校地合作,深化与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全面合作,支持浙师大建设“双一流”大学及国家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建设数理医学学科。支持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争创民办本科院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资规分局)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2025年,力争新增创新工程师50人以上,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超40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对获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的,每家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单位,给予支付年薪总额的50%、最高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部分、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按50%折算)达到100万元以上并较上年有增长的或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含)的,按存量部分2%和增量部分5%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委托外部机构部分最高补助200万元)。首次申报企业按5%,每家最高补助100万元,上述补助资金按市区财政分成体系承担。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一企一策”制定任务书,国有企业当年的研发投入在国有企业年度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其中对纳入国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项目产生的研发投入,在考核利润时原则上按照150%比例予以加回,加回比例可逐步提高至200%。对研发费用100万以上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2025年,“专精特新”板入板企业累计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税务局)
(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2025年,继续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市政策每家分别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区级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区经商局牵头)
全力培育三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浙中先进制造业基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
(九)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推动现代五金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2025年,三条重点产业链产值达到180亿元,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6个以上。新增制造业技能人才1000人。(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资规分局、区投促中心)
(十)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500台(套)。组织实施1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用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服务设备更新需求企业。(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年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1%。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加快推进“十链万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攻坚行动,2025年,培育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累计35家以上,未来工厂及试点企业1家以上。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3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0.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推动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总部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集聚。落实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若干政策,创新完善对制造业行业企业的财政奖励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经商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全区新出让工业用地800亩以上,其中十大制造业平台3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5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7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三条重点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经商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5+4”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更加壮大,商贸、文旅、影视等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优质。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1家,对入选的领军企业享受市政策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
(十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婺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全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16%,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无还本续贷超200亿元。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累计达10家。(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
(十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婺城区软件信息业发展,为推进软件产业链提升发展提供普惠型产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业企业可享受软件人才政策、研发补助、上规模奖励和房租补助等优惠政策。推进传统广告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数字广告营收占全区广告营收比重达36%。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十七)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建成新型文化空间3个以上,开展“非遗+”活动50场以上,培育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落实文旅品牌创建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高质量推进“公铁水”联运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65亿元,聚力推进枢纽能级跃升、构建开放发展大格局。
(十八)加快婺城国际陆港建设。围绕国际陆港枢纽建设,高水平建设华东国际联运港西区,全面提升“义甬舟”开放通道西延辐射能力。加快实施金华江、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推进金华婺城乾西智慧物流港、浙中综合交通枢纽等公铁水联运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物流企业跨区域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联动义乌国际陆港和宁波舟山港,全面融入金义“第六港区”,实现内陆出海。加快婺城内河港口建设,以乾西、罗洋两大作业区为抓手,加快仓储中心、总部大楼等基础配套建设。大力支持两大作业区联动宁波舟山港、金义“第六港区”,推动港口功能向外延伸。2025年力争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均增长50%以上,分别达100万吨、2000标箱。(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十九)大力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配合推进金华铁路枢纽加快扩容改造,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参与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对开通努力打造“义新欧”班列“婺城号”、海铁联运“婺城号”、河海联运“婺城号”平台给予政策支持,强化衢江及浙赣线、金千线、金衢快速路、兰婺遂沿线城市的货源组织能力,全力推进中欧班列西延。高质量完成金华市婺城区《公铁水联运专项规划》和《港产城融合专项研究》两项编制,依托中宇物流园、乾西作业区、竹马铁路货场将乾西、竹马片区打造为公铁水联运枢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二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化政策宣贯指导,完善《加快婺城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2025年完成补助金额600万元。加快乾西作业区、浙中综合交通枢纽等公铁水联运及智慧物流园等重点未来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出台航运服务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婺城区现代物流协会的桥梁作用,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物流成本。2025年力争公路客货运周转量、多式联运营收均同比增长10%。2025年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实现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邮政管理局)
(二十一)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二十二)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9公里、大中修9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4%。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新建“司机之家”1个。2025年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3%。(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资规分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区商促中心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外贸出口增速高于全市平均。
(二十三)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开展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老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与线上零售平台开展合作,政企联合提供更多优惠举措。开展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试点,扩大装修补贴范围。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促中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二十四)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打响“难忘金‘消’、婺必有V”消费品牌,加快发展演唱会经济、赛事经济,全年举办消费促进活动60场以上。持续推动直播电商发展,释放消费新活力。打造平台经济“繁星闪亮”工程,推进平台企业服务指导站建设,新培育“绿色直播间”4家以上。积极参与对非人文交流活动,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助力金华市打造“中国电动冲浪之城”,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5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支持重点展会不少于30个,组织不少于4个团组、28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扩大出口信保覆盖范围。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80%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按照政银企三方共担原则,对办理买入外汇期权业务的企业,给予每笔期权费最高40%的资助,年内单户补贴不超过1200元。(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府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落实好省、市两级外资支持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设立支持、科研激励等帮扶政策。争取招引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投促中心、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9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7亿元。
(二十七)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落实重大项目谋划和市县财力分级统筹保障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
(二十八)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总额度10亿元以上。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府办、区财政局)
(二十九)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持续推进区“民营经济34条”政策举措落实落细,推动“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2个。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用地指标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投促中心、区资规分局)
(三十)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年全区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3000亩,力争1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投资10亿元以上的全市重大制造业项目继续做好统筹保障和指标争取。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秉持集约节约原则,加强省市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年度保障建设用地使用林地规模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一)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100%保障全年新上重大项目用能,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35亿千瓦时左右,新增储能装机5万千瓦。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60根以上。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婺城供电分公司)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2.02,所有行政村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
(三十二)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2个以上。继续提升奶牛、生猪2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推进金华两头乌“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2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75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
(三十三)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种业生产企业,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通过竞争性立项,按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8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建设,通过竞争性选择,按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2025年申请省级“双强”(农艺农机融合试验类)项目3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四)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年实现耕地流入45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9300亩。全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4300亩、耕地功能恢复5400亩。新建(认定)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600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740亩。高效整合省、市、区粮食规模种植直补资金,对全年稻麦复种、旱粮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350元的规模种粮补贴;对当年收获油菜籽50亩以上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0元。按订单合同交售省、市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籼谷奖励30元;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市级储备晚籼谷的规模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晚籼谷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商促中心、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五)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完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鼓励在婺稳定就业或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坚持“市民化管理、产业化招引、人性化服务”原则,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保险、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服务、随迁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分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根据省市要求,配套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配套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学习舟山和淳安、龙游、景宁等“一市三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局)
(三十七)推进“劳有所得”。实施县域技能型社会行动,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八)推进“幼有善育”。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争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1%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80%。(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三十九)推进“学有优教”。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中小学科学教育建设工作,全面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2025年,力争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级评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出台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2025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84套(间)以上。根据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实现应更新尽更新的要求,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76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十一)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90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四十二)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合作创建结石病治疗重点专科。推进“全国名医来金坐堂”,邀请全国名医来婺开展门诊诊疗服务18人次、年门诊服务量720人次以上。积极推进实施“千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市统一部署,聚焦困难家庭和“扩中家庭”,开展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试点工作,减轻家庭医疗支出负担。(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分局)
(四十三)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达到13740元以上,2025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345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8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55人,康复辅具适配688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医保分局)
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涉及财政奖补资金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由市、区共同承担。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