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以下简称“竞标人”)委托,以公开竞标方式对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所需钢材进行采购,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为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部部采购钢材,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竞标范围:本次竞标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
3、本次竞标采购物资规格数量(暂估)详见下表:
4、交货时间:预计首批交货时间2020年7月10日。
5、交货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徂徕镇(具体地址以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钢筋、钢材应为新品无锈,出厂日期应在二个月之内,表面不得有任何肉眼可见的裂纹,包括细小裂纹和其它表面缺陷,表面无油污(或其它腐蚀性化学物质浸蚀),钢筋截头齐整,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具备年产钢材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钢筋生产线为长线,由铁矿石经高炉系列工序生产,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18至2020年)期间省、部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圆钢、螺纹钢各壹份。
1.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人民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8至2020年期间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同类产品三个及以上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1.5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竞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竞标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财务状况:a、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 报价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纳税条件,提供增值税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4、本次竞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竞标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月18日10:00前*购买竞标文件*。*
2、*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千元整(¥1000.00元)。*
五、*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1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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