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浙江丽水实现新能源+储能配套机制市县全覆盖,为促进区域清洁电能自平衡自消纳提供政策保障。
储能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关键,也是建设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的核心环节,对于保障电力电量平衡、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具有重要作用。今年4月初,浙江丽水供电公司就与丽水市发改委多次协商、多方联动,建立了全市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明确提出鼓励新能源项目按照发电装机容量10%标准配置储能。当地各县供电公司也纷纷联合县发改局出台新能源+储能相关政策机制,加快新能源+储能机制在本区域的贯彻执行。
据悉,丽水作为“全国生态第一市”,绿色能源资源禀赋,待开发光伏、风电资源有近550万千瓦,正在全力打造“水电领跑、风光助力、多元协调”的绿色能源集群,着力建设华东绿色能源基地。2020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发电装机373.25万千瓦、发电61.85亿千瓦时,分别占本地电源装机和发电量的95.8%、90%。围绕“双碳”目标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丽水预计新增光伏发电150万千瓦,届时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提升至98.4%,清洁发电占本地发电总量比例将提升至97.2%。
新能源+储能配套机制的落地实行,将全面提升丽水清洁电能就地平衡能力,促进区域清洁电能自平衡自消纳,为浙江丽水全域碳中和能源互联网示范和“全国碳中和示范区”筑强支撑。后续,该公司将进一步探索研究集中式“新能源+储能”建设运维模式,积极为全省电化学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实践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