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按照货主的需求,制造了新规格的锂电池组储能柜,直到要出口了,才发现国际上没有这种规格锂电池组运输的先例,货物的运输条件和包装要求无从对照,为此没有船愿意承运。订单货值高达5000万,6月不交货我们就要违约了,这可如何是好呀!” 1个多月前,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接到了这样一通求助电话。电话来自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是国内新能源龙头企业——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也是国内新兴的大型锂电池储能系统制造企业,其生产的储能电池系统行销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泰国等全球多个国家。
记着从宁波海事局了解到,锂电池作为危险货物,在进行船舶载运前,托运、承运各方必须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DG规则》)的要求准确核实危险货物信息,确保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满足一系列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要求。该企业这次要出口的锂电池组储能柜,单个柜电量达到340千瓦时,体积远超《IMDG规则》关于大宗包装 “净装载量超过400kg或容量超过450升,但容积不大于3立方米” 的定义范围。这直接导致货主无法证明拟托运危险货物符合《IMDG规则》有关包装、检验、运输条件的评估等各项要求,承运人自然也无法接运。
为将“学史力行”落到实处,了解到该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后,宁波海事局立即派员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该企业相关货物的结构外观、危险特性,通过仔细对照研究《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查找症结所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经过详细了解,我们发现该公司这票订单的货物一是包装形式在《IMDG规则》现有包装导则范围之外,没有准确对应的包装要求供其符合;二是每种危险货物都有一个UN编号,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而该企业无法为这种形式包装的锂电储能柜确定一个准确的UN编号;三是无法确定该产品的外壳强度是否能承受长途海上运输的一般风险,需要权威的机构对其进行科学的检验和实验。综上三点,该产品出口确实面临较大甚至不能出口的难题。”参与本次调研帮扶的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刘成斌解释道。
随后,宁波海事局组织专班开展了认真研究,针对包装要求的适用问题,对接常州国家危险货物包装检测重点实验室,协调对该产品外壳开展等效检测实验,首先确保外壳强度达到海运危险货物包装的一般要求。针对UN编号的确定问题,联合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危险特性、用途等信息,商讨该货物适用的UN编号和类别,形成适用建议。指导货主向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申请开展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条件评估,以评估报告的形式认定锂电池组储能柜的运输名称、危险货物类别、UN编号、安全运输要求等信息。
在宁波海事局的全力支持下,最终该票锂电池组储能柜的出运阻梗被顺利扫除,目前已由船公司顺利承运,计划于6月下旬日装船出运。水上运输通道打通后,预计该公司今年将有400多个锂电池组储能柜出口,为企业增收超1.5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大型锂电池储能系统产品在全球广泛应用,新能源电池出口量日趋上升,成为我国重要的出口货物,是中国技术输出的重要表现,彰显着中国智造的新力量” 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负责人梁川表示,“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新货品、新情况会不断出现,一方面需要海事部门依法监管热情服务,保障船舶运输危险货物从政策符合、行政审批,到现场查验,一路绿色畅通;另一方面也需要企业自身不断提升危险货物海运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前准备、准确识别、遵章依规,自觉履行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