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纯电动乘用车>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该文件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
据了解,本次国标与之前相比,在主要技术环节有所不同,其主要变化有二:一是增加了纯电动乘用车、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二是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包括外廓尺寸、整车整备质量、轮胎、电安全、超速限制、制动性能、稳定性、动力性能、可靠性的要求。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简称“微电”,大众所知的老年代步车(即“老头乐”)归属其中,在该标准之前,这类车型因为没有被划入机动车生产管理规范,不需驾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检,不限行,导致这些车辆中有不少达不到上路标准的情况,为驾驶者本人和其它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本次新标准的推出将开创“微电”新品类,有效规范目前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企业鱼龙混杂的局面,将对微小型电动汽车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具体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的意见
为促进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进步,保障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标委开展了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传 真:010-66013726
邮 箱:vehicle@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附件1:《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