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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出台储能相关政策超200余项 催化行业驶入发展快车道

日期:2022-01-14    来源:元一能源

国际储能网

2022
01/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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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能政策 储能装机 储能市场

在双碳目标及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的双重背景下,储能在未来我国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越发突显。当前,政策和市场环境是促进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的关键。面对储能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迫切需求,官方及行业协会一直在努力协同积极引导储能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改善。

过去的2021年堪称储能政策大年。从国家到地方各层面出台了与储能相关的政策超200余项,涉及市场交易规则、电价机制、直接资金补贴及建设规划等各方面。储能顶层设计正在向地方普及,加速了储能项目落地。

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明确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这一目标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10倍,该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给行业带来巨大信心。

随后在地方政府层面,内蒙古、浙江、湖南、山西大同、山东五地也都明确提出储能装机目标,湖北提出力争2023年建成电化学储能电站1.5GW/3GWh以上;浙江提出2021-2023年全省建成并网1GW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十四五”力争实现2GW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           

鼓励储能应用场景多元发展

在已经发布的政策中,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提出开展新型储能规划研究,引导新型储能在各种场景下的布局。湖南、浙江、内蒙古等五地都提出电网侧、电网侧、用户侧建设方向。

电源侧储能着力于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多能互补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方向,例如浙江提出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和经济性等实际因素,建设或购买新型储能服务。

此外,各地推行峰谷分时电价以后,部分地区电价呈现上涨趋势。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提出鼓励企业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

将储能列为市场主体 促进新能源消纳

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等新型储能纳入并网主体管理。并且鼓励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2021年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要求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下同)配建调峰能力,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15%的挂钩比例购买调峰能力,鼓励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购买。此前新能源配储能,都是由一些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给出相应要求(一般要求配备5%-20%不等),但并非所有地方都强制上储能。此次《通知》则将新能源配储能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全国性政策。

为促进新能源消纳,达到提供电网调频调峰、平衡输出、缓解电力波动的作用,多个省份要求新建新能源电站配备10%-20%、2h的储能系统,但碍于储能成本较高、没有成熟商业模式,导致很多储能电站建成后成为摆设。为解决储能经济性方面难题,有文件指明要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或共享储能、或租赁储能服务,研究建立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的成本疏导机制,采用政策倾斜的方式激励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能源发电侧储能项目落地。

明确参数标准 提高储能安全要求

此前储能商业模式本就悬而未决,储能产品质量又成为制约其成本回收的关键因素。为促进储能的应用、提升项目经济性,多地对储能质量及应用提出了细致要求。

11月18日,工信部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地区层面,如浙江在文件中提出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应按照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设置。青海明确优先保障消纳,电网企业要与储能电站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确保“新能源+储能”、“水电+新能源+储能”项目和独立储能电站优先接入、优先调度、优先消纳、优先外送,保证储能设施利用小时数不低于540小时。山西大同在文件中提出储能产品应用高端化,储能产品的起点标准要达到单体电芯容量280Ah及以上,循环寿命≥8000次。

在“双碳”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其规模化发展已经成为必然。“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必将有更大的市场空间,除了政策方面给予指引和支持,目前更多的还需要企业在技术上有更大突破、从而有效提升产品的性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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