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电网企业要做好新能源、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微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接入电网及电网互联服务,为相关项目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明确配变可开发容量等信息查询流程及办理时限。文件还指出,要推动建立以风光水火储为核心的能源多品种协同开发促进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法改〔202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能源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