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和田、喀什共享电池储能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两个项目分别采购70MW/140MWh、15MW/30MWh电池储能及附属设备 ,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仓、储能变流器、变压器、能量管理系统及附属设备。
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近5年用于该项目的储能电池,累计1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标准的检测报告。
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PCS厂家需提供近5年储能电池累计100MWh及以上PCS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CNAS和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喀什项目中要求储能系统集成商近5年至少具备2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15MW/30MWh,投运1年及以上国内储能项目业绩。
和田项目中要求投标方近5年累计具备1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业绩,且至少具备2个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30MW/60MWh,投运1年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