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及补偿兑付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关于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审核意见》(晋水移民函〔2019〕529号)、《浑源县服务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指挥部建设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浑蓄指〔2021〕01号)等文件精神,经浑源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一、项目名称
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
二、征收范围
1、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东坊城乡四个行政村:东尾毛村、晋家庄村、水圪坨村、长城沟村。
2、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官儿乡两个行政村:木沟村、西十字村。
三、征收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东坊城乡、官儿乡人民政府是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两乡政府应根据本乡制定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及补偿兑付工作。
涉及通信、电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设施产权单位自行负责移除。
四、征收目的
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
五、征收土地现状、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均为集体土地。
本次征收土地面积3471.0435亩,其中征收东坊城乡土地2144.373亩;征收官儿乡土地1326.6705亩。
六、补偿依据
土地补偿,依据乡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实地测绘数据、复核数据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依据《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调查及测算成果。
七、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确定的区片地价进行补偿。
八、公告时间
从 2021年6月21开始至2021年7月21止。
九、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均以货币的方式给予补偿。
十、社会保障
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比例使用;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由项目单位足额缴纳。
十一、工作要求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和阻挠征地拆迁工作,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项目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腾退等工作,确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30日内,被征地农户持有效证件、土地承包合同、户口证件等到所属乡政府办理征地补偿事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如有不同意见,以村为单位向乡政府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且不予复核;对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浑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