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宁海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编制招引需求清单,绘制招商地图,对标对表推进精准招商,鼓励支持“链主”型企业精准开展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招引,落地推进一批补链强链合作项目,推动“汽车零部件+模具”“光伏+储能”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合作。到2025年,累计招引落地1亿元以上强链补链项目20个以上。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宁波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对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宁海制造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建设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强大支撑。
二、实施目标
全面提升宁海县制造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成为全国制造业网络枢纽节点、长三角金南翼特色明显的智能制造强县、特色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争当宁波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排头兵。通过四大攻坚行动,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县级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不含出口退税)达到45万元/亩,亩均增加值达到180万元/亩,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达7%。
产业发展绿色高新。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00家、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3500亩、腾出用能3万吨标准煤、减碳1万吨。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突破3.0%,形成比较完整的产学研用融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
项目支撑更加夯实。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2个以上,工业投资(含技改)年均增长率为10%。
品牌引领质量提升。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5项以上,新增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0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精准排摸高耗低效企业
按照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按照全面排摸、分类建档、上图入库,动态管理的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制造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产出等情况,建立《宁海县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
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对其它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对标提升、达标销号。(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全面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理念,全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每年实施一批节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示范创建,建立分级分层绿色工厂的星级创建机制。到2025年累计创建三星级以上绿色工厂15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3.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已建、在建项目,对2018年以来建设的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两高”项目,逐一评估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拟建“两高”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单位能耗高于全省控制目标的项目要严格实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经信局)
4.全域整治工业低效用地
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优化工业空间规划顶层设计,以工业用地空间形态集聚为重点,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科学编制工业用地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积极开展闲置土地、低效土地处置,鼓励综合运用厂房加层、零土地技改、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深化“标准地”改革,5亩以上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投资监管协议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
5.大力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平台
持续推进开发区(园区)整治提升、提质增效,全力推进光储产业园、生物产业园等市级重点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园建设,基本形成“重点产业园+工业社区”的工业空间发展新格局。建立工业区块分类管控清单,制定“一区块一方案”,推动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标提质,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到2025年,累计完成低效工业区块改造15个,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15个,新培育五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二)深入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6.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
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关计划清单,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省市层面科技攻关计划,依托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单项冠军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需求开展靶向攻关。鼓励优势企业牵头组建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的共研共用,推进关键零部件与整机产品的技术协同突破。到2025年,累计实施宁波市重大科技攻关暨“揭榜挂帅”项目15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7.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健全产业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将更多优质产品纳入市重大自主创新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场景应用示范工程和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到2025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2亿元以上,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20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8.全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
完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助推产业发展。依托宁波弗兰采维奇材料问题科学研究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对接活动,通过提升关键金属材料性能,提高产业竞争能力。引导和支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0%;新增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85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9.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
聚焦四大标志性产业链,实施全链条培育路径,引导企业专注行业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实现从创业型、科技型、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梯次升级。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达到1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创新型企业梯队,到2025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突破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70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深入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0.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
落实省市县长项目招引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加强协调服务,加强项目库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和增资扩产力度,每年推进建设20个超1亿工业投资项目。积极瞄准国内制造业500强、跨国公司等高质量外资主体。到2025年,累计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2个以上,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2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11.加强强链补链关键项目招引
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编制招引需求清单,绘制招商地图,对标对表推进精准招商,鼓励支持“链主”型企业精准开展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招引,落地推进一批补链强链合作项目,推动“汽车零部件+模具”“光伏+储能”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合作。到2025年,累计招引落地1亿元以上强链补链项目2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12.加强上市企业资本重组项目落地
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引导上市公司增强规范利用资本市场意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上市公司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五年新增融资50亿元以上,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加大并购重组,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支持上市公司发挥主体作用,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经信局)每年动态保有5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1家以上报会(交易所)企业,实施一批上市募投项目。(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3.建立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
强化项目全周期“清单式”攻坚推进,对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产业链重点项目库,健全重大制造业项目“亮晒比”机制,强化项目节点精准管控,建立项目问题在线督办和联动协调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投促中心)
(四)深入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4.强化质量基础供给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产业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健全区域计量支撑体系,鼓励制造业企业导入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发挥特色产业优势,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实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标准。到 2025 年,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15项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5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
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分行业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育壮大信息工程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运维、数据交互、制造云化等服务,助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聚焦“365”产业集群,打造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全面建立产业大脑融合应用体制机制。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的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全覆盖、推动文体、模具产业大脑场景应用,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突破90%以上,中小企业上云累计达5000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20个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5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6.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
围绕产品创新升级、功能改进、节材替代等,组织实施产品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推动产品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服务型制造培育工程,发展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到2025年,培育5家以上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7.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强县建设,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品字标浙江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加大对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自主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强化区域品牌创建,将宁海文具、宁海模具打造成为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区域产业品牌。到 2025 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0家,累计培育“浙江制造精品”30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1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面向科技型上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强化知识产权护航。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融合保护。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政策集成,统筹并优化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方式,保障攻坚行动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设立“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县科技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
建立工业用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工业集聚区控制线,严格保护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和以工业为主导方向的发展备用地。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优先用于工业用地且比例不低于35%,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新建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上。探索工业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外其他工业区块、工业用地复垦和清退后,可优先置换为控制线内新增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规划用途已调整但5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允许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档以上的企业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改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上限按1.5控制;城区东至兴海路、南至人民路和向西延伸至中山西路、西至外环西路和兴宁北路、北至天明路区域内原则上不允许新建、扩建,局部地段经工治办集体讨论同意后允许建设建筑高度不超过8米,容积率不超过1.0的厂房,具体范围以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为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征收办、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大中型银行机构将“腾笼换鸟”相关项目作为贷款投放重点,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合理安排贷款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鼓励给予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指导全国性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对“招大引强”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
通过低效用地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碳排放和能耗指标,主要用于本地区实施低碳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和技改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充分利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建立全县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机制,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五)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
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和职工技能培训工程,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职工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力社保局)聚焦“365”产业,统筹推进各类引才项目,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进一步优化“制造工匠”培养生态,支持行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完善产教融合、产教协同机制,加快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和产业(行业)特色学院。(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经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下设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聚焦攻坚目标,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实施挂图作战,实行闭环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制高办、 县经信局)
(二)加强评价考核
将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纳入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估内容,建立攻坚行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的“赛马”机制,强化争先创优。(责任单位:县制高办、县经信局)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追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县制高办、县经信局)
(三)加强数字治理
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运用好亩均综合评价结果综合应用、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产业链大数据、碳效码等多跨场景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四)加强服务宣传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三服务”2.0 版,提供联动服务、精准服务,解决企业最需要最紧迫的难题。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制高办、县经信局、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