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公众号:chuneng365)通过对4月储能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发现一共有47项政策,其中国家级政策有9项,地方有38项。
储能将在统一电力市场中发现更多机会
4月,中央和各部委一共发布了9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其中4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可以说是给储能开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涵中已经包含了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目前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完善和构建中,而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将对国家的经济建设起到很好的协同发展作用。统一的电力市场建设就意味着电力现货市场、电力中长期市场和辅助市场能够得到统筹发展,而储能也将在此获得更多的盈利空间。(利好储能!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点名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提出,建立新型储能建设需求发布机制。并且要求科学制定并适时调整电力规划,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2-5%,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10%左右,区外来电、新能源发电、不可中断用户占比高的地区,应当适当提高负荷备用容量。每个黑启动区域须合理配置1-2台具备黑启动能力且具有足够容量的机组。这一政策文件为确保电力可靠性而提出详细的机组要求,这也为电网侧储能拓展了空间。
除此之外,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国家发改委对储能成本体系已经给予了相当大大关注,4月13日发表的《完善储能成本补偿机制 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一文,提出了目前储能市场化机制、投资回报机制、成本疏导机制不完善,各类储能技术应用场景界定不清,公共服务价值无法充分体现,成本难以疏导至受益对象,储能技术成熟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这已经在影响行业投资积极性。发改委为目前储能成本补偿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方向,称将加快制定成本疏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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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河北成为4月储能政策“大户”
4月,地方一共发布了38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公众号:chuneng365)通过对这些政策进行汇总后发现,内蒙和河北发布的政策最多,其中内蒙发布了5项政策,河北发布了4项政策。
这其中河北省发布的《河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无疑是重头戏。
今年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通知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河北省在不到一个月内出台省级“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这次河北冲在了前列。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省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具备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条件。文件还写明了重点:将重点构建河北新型储能“一核、一区、两带'发展格局,即以雄安新区为核心打造新型储能研发创新高地,打造张承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储能”大规模综合应用示范区,打造太行山脉“光伏+储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制造示范带,打造沿海“新能源+储能”和“工业大用户+储能”多元化应用示范带。
除了河北,安徽也发布了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安徽省将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GW以上。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2021年年底,国家能源局曾表示,将在“十四五”时期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电力系统各环节有机融合、协调发展,高质量、规模化发展。高质量强调的是技术领先且安全性高,规模化强调的是由点到面,逐步铺开,全面开花。目前河北、安徽已经安排上,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出台新型储能的规划。
在储能示范项目方面,继3月山东推出遴选后的名单之后,浙江也在4月推出了遴选后的储能示范项目名单,其中包含4个电源侧储能项目、20个电网侧储能项目和10个用户侧储能项目,储能规模达1.4GW/4.1GWh。电源侧储能项目和电网侧储能项目几乎全部为磷酸铁锂电池类型。(34个项目!1.4GW!浙江“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公示)4月27日,湖北省也发布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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