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湖北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要求,在编制报告之前需要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
现将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通山县黄沙铺镇境内,工程下水库区所在地距离较近的通山县黄沙铺镇公路里程9km。电站距咸宁直线距离约35km,距武汉直线距离约62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400MW,装机4台,单机容量350MW。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26.5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7.00m。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网新源湖北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华朗,联系电话:17762442007,
电子邮箱:824751160@q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龙,联系电话:18684647177,
电子邮箱:415506320@qq.com。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 制定工作方案;
(2) 实地调查、收集和审阅相关资料;
(3)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4) 全面分析和论证;
(5) 确定风险等级;
(6) 编写分析报告。
2、工作内容
(1) 进行项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
(2) 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 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4) 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态度;
(2) 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3) 本项目建设征地对移民个人或家庭相关利益的影响;
(4)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及对各方利益的影响;
(5)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及对各方利益的影响;
(6) 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3、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指挥部
2022年6月6日